2018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银行业务综合技能赛项竞赛规程

发布者:韦娟发布时间:2018-01-08浏览次数:579

2018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银行业务综合技能赛项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银行业务综合技能竞赛

二、竞赛目的

“银行业务综合技能”竞赛,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要求,紧扣当前职业院校金融类专业的教学实际,加强信息化手段和计算机仿真模拟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推进金融类专业“教、学、考、做、赛”五位一体的教学改革,推进金融职业教育“工学结合、学做合一”,持续提高金融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组织竞赛充分发挥大赛的引领作用,能够更好地适应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对接金融行业企业需求,促进学校、行业和企业间的信息交流,提升对技能训练的认识,推进技能训练方法的改进,提高金融类专业学生的金融业务综合技能,全面提升高职金融职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同时竞赛为教师的教学成果提供展示平台,为金融类专业师生之间提供交流的平台,也起到检验高职金融专业教学改革成果的作用。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每支参赛队由1名领队,4名选手,2名指导教师组成。

“银行从业知识”竞赛、“银行基本技能”竞赛、“银行业务能力”竞赛由每支参赛队4名选手分别独立完成。其中,“银行基本技能”竞赛由每位参赛选手选择“传票算”、“字符录入”、“手工点钞”、“货币防伪与鉴别”四个单项的其中一项进行比赛,不得重复。

(二)竞赛内容

本竞赛分为银行从业知识、银行基本技能、银行业务能力三个赛项。

1.银行从业知识赛项主要包括银行业法律法规和综合能力、个人理财、银行信贷。

分值为100分。

2.银行基本技能赛项包含传票算、字符录入、手工点钞、货币防伪与鉴别4个单项。

分值各为100分。

3.银行业务能力赛项包含银行综合业务、金融营销能力、票据业务处理。

分值为300分。

(三)竞赛时间

银行从业知识赛项竞赛时间为30分钟。银行基本技能赛项各单项竞赛时间为10分钟,同时进行。银行业务能力赛项竞赛时间为150分钟。

四、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2.参赛选手请勿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

3.参赛选手应提前15分钟到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4.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在指定位置就坐,竞赛台位由抽签决定。

5.在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参赛选手应持“咨询”示意牌示意,项目裁判长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予以答疑。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持“故障”示意牌示意。项目裁判长、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项目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

6.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将资料和工具整齐摆放在操作平台上,经工作人员清点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其中,手工点钞项目参赛选手,需确认裁判人工评分后方可离开赛场。

7.参赛代表队若对赛事有异议,可由领队按规程提出书面申诉。

五、评分方法

1.“银行从业知识”竞赛成绩评定由智盛“银行业务综合技能竞赛平台软件V2.0”自动评分。

2.“银行基本技能”竞赛成绩评定由智盛“银行业务综合技能竞赛平台软件V2.0”自动评分与裁判人工评分两部分组成,提前完成的可得奖励分(在全部正确的基础上,每提前一秒奖励0.01分)

3.“银行业务能力”竞赛成绩评定由智盛“银行业务综合技能竞赛平台软件V2.0”自动评分。

4.团体总成绩由123项目竞赛得分相加构成,个人成绩满分为500分,团体成绩总分为2000分。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3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申诉人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等方面问题的申诉。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