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党总支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学院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促进我院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党内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制定的有关制度,特制定我系党总支工作制度。
一、 党总支的地位、作用和组成
1、高校党总支是中国共产党在高校的基层组织,是开展党的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党联系广大干部、师生的桥梁和纽带。
2、党总支在学校基层各项工作中起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3、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应报学院党委审批后再进行选举。
4、党总支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各1人。
5、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二)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制定本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的计划、安排和措施。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及培养教育工作,加强管理监督的力度,为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四)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讨论接受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总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工作、思想、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紧迫感。鼓励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求真实务、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
(七)党总支要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三、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的决定。
2、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总支的自身建设。
3、处理好党总支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总支、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任免、监督等工作。
5、研究决定单位建设、改革计划、以及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其他重大问题。
6、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党总支书记职责
党总支书记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研究安排部署总支工作,及时将总支工作的重大问题提交讨论决定。
2、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
3、深入了解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检查督促总支工作计划或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期向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负责协调党、政、工、青、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搞好党总支班子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充分发挥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负责有关党总支其他全局性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落实。
8、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情况。
(三)党总支成员职责
党总支成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成员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自觉维护书记在集体领导中的核心地位,维护班子的团结。
1、组织委员的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以及家庭情况,负责党员鉴定工作,经常向党总支委员会反映情况。
(2)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上级党员发展的要求和本系实际情况,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材料的审查;协助党总支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3)做好党内登记、统计、年报等日常文书工作;收缴党费和接转组织关系。
(4)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年度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总支提出表扬奖励的建议,并及时在本系宣传。
(5)兼管总支的保密保卫工作。
2、宣传委员的职责
(1)组织党员和非党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经常了解学习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好学院改革发展的宣传鼓动工作。
(2)了解党员思想、学习情况,适时提出党总支学习、党课教育的计划和建议;协助党总支书记搞好党课教育,特别是要搞好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教育;负责订阅和管理党报、党刊等党员读物。
(3)了解党外群众的思想状况,指导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向学院反馈师生思想信息。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
(4)经常与校党委宣传部和本系团支部、学生会取得联系,接受上级有关宣传思想工作的任务,协助团组织搞好学习,办好板报、橱窗,积极组织稿件投稿。
3、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党总支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建议,并协助书记组织实施。
(2)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揭发和控告,检查党员的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帮助教育。
(3)收集和整理模范执行党章和党纪党规的党员及党组织的先进事迹,宣传典型,弘扬正气。
(4)受理、转达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4、统战委员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开展统战理论探讨研究,促进统战工作的发展与进步。
(2)协助党总支建立同党外人士交友联谊制度,民主协商制度和互相监督制度。
(3)落实统战政策,协助党总支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推荐、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对在教学和科研中做出贡献,有一定影响的党外中、青年知识分子,逐个建立人才档案。
(4)协助党总支搞好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联系各界党外高、中级知识分子。经常地、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
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为了集中经验和智慧,增强团结,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党总支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有关政策性、原则性等重大问题,都要由总支集体讨论决定。个人无权改变总支会议的集体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不得有任何与总支会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总支报告。
党总支成员必须按照各自的分工范围,坚决执行党总支的决议,并能积极主动、独立地处理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可在党总支内部提出讨论,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议以前,要维持原决议。
(二)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包括总支委员会会议、支部书记会议、党员大会、党政工团或党工团妇联席会议制度。
1、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主要安排部署党建工作,研究讨论党总支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对需要立即研究的问题总支委员会会议亦可随时召开。
2、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议,汇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教育工作。
3、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包括:听取总支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总支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决定总支的重大问题等。
4、党政工团联席会和党工团妇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统一协调安排工作。
(三)请示汇报制度
1、党总支应按时向学校党委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党总支常规工作要定期请示汇报;紧急事件要及时请示汇报;重要问题要单独请示汇报;一般性事情要综合请示汇报。
3、党总支对于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要经领导集体研究;对于涉及局部专题性的问题要向分管领导汇报。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总支成员过双重民主生活会, 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五)联系群众制度
1、党总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2、党总支成员分工联系群众,通过个别谈心,走访等形式,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3、总支要经常召开联系群众碰头会,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各项工作。
(六)学习制度
1、党总支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学习上级文件。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 统一思想认识 ,提高自身素质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2、中心组学习每月学习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至二个专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学习体会文章进行交流。
3、个人自学要认真落实好学习任务,并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4、基层党支部按照党总支统一部署,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
5、坚持每年对在职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七)定期听取汇报制度
党总支每年召开一次听取党支部的汇报会议,以便全面了解情况,不断总结经验。
(八)定期通报制度
党总支每年集中举行一次通报会,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本年的工作情况。平时,不定期的向干部职工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及大事、要事,以更好的接受职工的监督。
(九)党员管理制度
1、每年对党员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2、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十)廉洁自律制度
1、全体共产党员,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要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在工作中模范执行上级和院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业务经营和公务活动中索取或接受礼金、礼品及收受业务“回扣”占为己有。
3、要带头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奢侈浪费不正之风。
4、要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争做表率。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得借故推诿、刁难,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要做好解释工作。
5、要团结协作,密切党群关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相互配合,互相支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
6、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金融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