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职能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通知》(苏教科函〔2023〕5号)部署,全省高校集中开展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促进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科研诚信教育
1.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的文件、相关部门和学校关于科研诚信规范性文件(附件1)和近期科研诚信案件为重点,结合各二级教学单位实际,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2.教育方式
各二级教学单位、职能处室以集中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宣讲、科研人员自学等方式,对本二级单位全体科研人员开展科研诚信的全覆盖教育。
二、科研工作自查整改
科研工作自查整改主要包括对过往已取得的学术论文成果和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自查两部分。
1.存量论文自查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组织本二级单位全体科研人员对本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论文自查表及核查重点见附件2。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组织本单位全体科研人员对本人目前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进行全面梳理,对是否及时客观准确记录科研数据及是否遵守其他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要依法依规督促并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活动参加人员
学校全体现从事科研活动的在职人员、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在职人员。
2.材料报送要求
(1)归属各二级教学单位的专职教师、教辅人员及兼职教师的附件2材料(一式一份),本人签字由所属各二级教学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其他人员的附件2材料本人签字由个人所在职能处室统一审核盖章后报送科技处。
(2)二级教学单位、职能处室汇总附件2材料后填写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报送科技处。
(3)附件材料集中报送时间:2023年6月28-29日,联系人:徐老师,报送地点:明德楼203室,联系电话:83858140。
3.其他要求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要深刻认识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对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材料的汇总审核工作。同时要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完善舆情预案,做好舆情应对,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
科技处
2023年6月8日
附件1: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相关文件目录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2019年6月)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2018-05-30)
3.《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4.《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5.《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国科发监〔2022〕221号)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2〕53号))
7.《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国卫科教发〔2021〕7号)
8.《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00号)
9.《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6〕97号)
10.《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科协发组字〔2015〕98号)
11.《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
12.《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
13.《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
1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诚信与信用管理办法》(苏财院〔2020〕87号)
附件2
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 | ||||||||||
姓名 | 所属部门 | (盖章) | ||||||||
职称 | 职务 | |||||||||
历年论文发表总量(篇) | 2018年后正式发表论文数量(篇) | |||||||||
发表论文详情 | ||||||||||
历年论文 |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数量(篇) | 作为参与作者发表数量(篇) | 作为通讯作者发表数量(篇) | |||||||
2018年以来发表论文 |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数量(篇) | 作为参与作者发表数量(篇) | 作为通讯作者发表数量(篇) | |||||||
2018年以来发表的 问题论文申报 | ||||||||||
序号 | 论文 名称 | DOI/ PMID | 发表 时间 | 发表 期刊 | 身份 类型 | 作者 类别 | 涉及违反的学术规范 | |||
个人承诺:本人已完成全部署名论文自查,保证以上填写内容完整、可信。
签字:
2023年6月 日
说明:身份类型可选职工、学生或其他,如署名单位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请在“身份类型”一栏中写明署名单位。作者类别填写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或参与作者。涉及违反的学术规范应按后表“核查重点”填写编号。
核查重点
编号 | 违反学术规范情况 |
1 | 论文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
2 | 论文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
3 | 论文的图片、数据等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
4 | 署名作者未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等情况。 |
5 | 实验研究数据不是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
6 | 论文署名作者未对论文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
7 | 论文涉及的研究未获得伦理审批,或者超出伦理审批许可范围、违背伦理规范。 |
8 | 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
附件3:(请按此样式制作excel电子表格上报)
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汇总表 | |||||||
序号 | 所属部门 |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历年来论文发表总量(篇) | 2018年以来正式发表论文数量(篇) | 2018年以来发表的问题论文数量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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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