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比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522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比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了按时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比、评优工作,落实学校对学生的奖励、激励政策,现对我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比、评优工作做如下统一安排,望各院系按相关要求按时完成。

一、评优项目、比例及奖励额度:

1、三好学生:具体按《学生手册》中(2013版)《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评定奖励办法》进行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具体按《学生手册》中(2013版)《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奖励办法》进行评选。其中,院系学生三会任职的学生干部经学生管理部门考核测评后按15%的比例增加到相关班级评选。

3、奖学金: 具体按《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奖励办法(修订版)》(苏财院学[2014]21号)进行评选。

4、先进班集体:具体参照《学生手册》中(2013版)《先进班集体评比奖励制度》,并结合主题班会开展情况、班级出勤情况、宿舍卫生情况、参与义务劳动情况、班主任进宿舍情况、学生空间建设情况和参与社团活动情况开展评选。各院系按班级数10%比例推荐先进班集体并报送先进班集体备选班级(具体名额见下表),奖励金额:300元/班每学期。

院系名称

班级数

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

备选名额

会计学院

66

7

2

经济贸易学院

7

1

1

工商管理学院

13

1

1

人文艺术与法律学院

14

1

1

机械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9

2

1

粮食工程与管理系

3

二、评比工作其他说明及相关要求:

1、参评对象: 2013、2014级在籍学生(班级)。

2、评比工作依据:院系(班级)学生日常管理考核结果、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参与情况(见学生素质教育活动登记证)、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办法(结果)、学生奖学金评定奖励办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奖励办法。

3、评比工作中,请各院系、班级严格对照有关考评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凡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中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个人项目的评比评优。

5评比工作进度及要求:

(1)班级评比结果于2015年9月8日前报本院系审核(班级原始评比资料由院系归档留存);

(2)2015年9月15之前,各院系要做好各班级报评结果的审核汇总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工作,并将本院系 “学生评比评优审批汇总表”(包括“各班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干汇总表”“、“文明班级汇总表”)以纸质(盖章)、电子文档各1份报送学生处复核。同时,附报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一览表(复印件、盖章)及各参评班级积分证明材料(电子表格请发送到461798040@qq.com);

(3)学生处利用一周时间,对各院系报送的结果进行复核、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学生处在对各院系报评结果复核、公示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等有异议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的评比资格(不再补报),同时要求各院系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解释;

(4)在学校审批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各院系要召开学期总结表彰大会,按规定做好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6“奖学金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登记表”、“翔宇励志奖学金登记表”、“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综合测评一览表”、“学生评比评优审批(汇总)表”等相关材料,请各院系从学生工作群共享中下载打印。
7、所有审批汇总表中的班级名称必须以“年级+专业+序号”形式上报,例如:13审计、13旅游管理1、13数控技术2等。

8如有其他特殊或不详之处,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学 生 处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