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排课、调课制度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20-10-30浏览次数:616

 

 

金融学院排课、调课制度
教务[2004]21

为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师不折不扣地完成教学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排课:

(一)课程表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学期教师教学任务书,将各门课程交错安排在一周之内的授课时间表,维护教学秩序,使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的保证。

  (二)编制课程表应根据教学规律的要求,考虑不同课程教学的特点,使学生的学习安排做到科学、合理,以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排课的一般原则是:

1)最佳上课时间安排难度较大,理解性较强的课程;

2)作业较多的课程和作业较少的课程交替搭配;

  3)同一教师的课要均匀安排;

  4)要考虑教学设施、教学手段的合理使用。根据需要,有关课程可安排合班课。

  (三)编制课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教师不得指定上课时间和节次。若教师确有具体困难可经过本人书面申请,报教研室、专业主任、教务处处长审批。在不违反教学规律和可能的条件下可以考虑个人要求。

  (四)课程表由学院提出初步方案,教务处综合协调后排出。一般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完成课表的编排工作,经教务处处长审核,于学期结束前将课表下发至各任课教师,新学期上课前发至各班级。

  (五)课表排定后,即具有法定效力,一般不允许变动,以保持稳定的教学秩序。如教学工作中遇有特殊需要,必须调整课表时,应由教研室、提出申请,经教务处长同意后予以调整。教师因私事而要求调整课表,一般不予考虑,对特殊困难者,经本人申请,教研室主任同意,教务处长批准后,在可能的条件下给予照顾。

  (六)学院规定的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时间不得排课,也不得安排调课和临时性上课,如遇特殊情况,需报请教务处长批准,由教务处负责处理。

二、调课:

  1)教师因公或因病、产、婚、丧等原因,不能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上课,在办理正常的请假手续的同时,必须在教务系统填写申请,经批准后,在上课前一天办好有关手续,否则不予准假。

  2)教师因急事或特殊困难确实无法调、代课者,应在教务系统办理停课手续,同时明确具体补课时间。

  3)教师确因不可抗力,无法事先办理调课、代课、停课手续,应尽可能提前通知所在领导,并于事后尽快到教学秘书补办相关手续。

  4)调课、代课、停课应严加限制,并与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挂钩。未办理调、代课手续而私自调、代课者,按私自调课处理;未办理停课手续而私自停课者,按旷课处理。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